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进修学校、直属单位:
根据省、市、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五一期间安全工作,现就有关问题再次重申,请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。
1、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。认真抓好本单位五一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每个环节,不能疏忽每一个细节,要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。如果发生确因管理不善而出现的事故,坚决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2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,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,加强对安全工作管理、评估、考核和监督。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。
3、各单位要加强学校五一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,尤其存在死角地带的学校要进行彻底清理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,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责任到人,采取有效措施,由专人死看死守,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事件,在做好紧急处置的同时,必须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,坚决杜绝迟报、瞒报、漏报现象发生。
4、各单位在五一期间组织开展大型活动时,要认真履行活动报批手续,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。每一环节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做到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。没有教育局的批准,任何单位不允许组织校外大型的师生活动。
5、各单位要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。除值班人员、更夫,其他人员不得在学校住宿。
6、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。值班值宿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制度,履行职责,加强检查巡视,详细做好记录;熟记有关部门及人员电话,发生问题及时报告;未经门卫允许,任何人不准进入校园,如违反规定,要追究值班值宿人员的责任。
7、各单位要在五一前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假期期间的法律及安全教育。通过教育使师生的法律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得到提高。
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,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历史责任,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,以校园安全为己任,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的日常安全工作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。
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
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